孩子的由于早产,眼睛有病变风险,从出生一直治疗+观察至今,确定左眼需要激光治疗。经过青岛眼科医院陈主任的入院医嘱,办理了住院,然而问题来了,住院医生并没有按照原定的计划采用“全麻”手术,私自认定为无需麻醉,这是引发问题的第一个因素。第二个因素是,入院后发现孩子较大,无法由医护助理人员按住进行,遂才联系麻醉主任,可是问题在于麻醉师只看了一眼CT报告不符合“常规”要求,直接答复拒绝麻醉。上述整个过程似乎并没有什么重大过错,但是实际却是需要额外处理的。
经过市立医院儿科刘主任确认,胸部CT确实表现出有问题,但是经过抽血验证并不存在炎症,就是说CT扫描结果的原因并非当下有炎症,但是在CT报告单结果上却写了怀疑有炎症。这里单独说明一下, 儿科刘主任的判断结果是:这个肺部影像应该是早产导致的发育不良!
眼科医院麻醉师就是根据这个CT诊断结果“直接拒绝”。麻醉师这里有个问题,就是未露面向家属了解和解释情况就作出了结论。经过了我的一番要求,住院医生才给约来麻醉师,然后直接电话联系市立医院儿科主任证实了这个情况的真实性,重新给安排了手术计划。倘若没有这个过程,我这成了住院折腾一天,什么都不治疗又出院的结果。
总的来说,虽然最后手术被中断的问题得到解决,却反映出两个地方存在问题:
1,住院医生未严格按照计划进行,没有提前与麻醉师沟通,使得入院后才被麻醉师“拒绝”;
2,住院医生的计划生硬,在第二天早上得知“麻醉师拒绝,不能手术”后,直接“强制出院手续”,从而引发原本付费租赁的旁边床位被安排病号入住,进而引发一系列问题:诸如两个孩子晚上的睡眠节奏不同互相影响,2个陪护人员却没有多余被褥等等
3,麻醉师医生未面见患者病情,直接拒绝,几乎差点导致了“住院一日游”的无意义住院。